正確了解「居家善終」

觀看歷史,這是絕對可以。香港自開埠以來,就一直是容許在家離世,我們甚至可以說「在家離世」曾經是社會較為普遍的常態。

2016年香港大學、中文大學、醫學組織聯會分別做了社區調查研究,結果不約而同地找到30%受訪香港人希望「在家離世」,但是實際個案數字顯示,能夠真正得到這個選擇的港人少之又少。因此,「在家離世」對很多人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得。不少人更會對「在家離世」作出否定,認為這已是不再合法了。他們誤以為病人一旦在家死去,家人便必須報警處理,而死者遺體亦會遭解剖,不得全屍。所以需要正確了解「在家離世」。

在家照顧至離世需要七條件

病人在醫院接受療程後可選擇返家休養,但家人需要可以通過「宅醫」派醫生上門睇症, 並滿足以下條款︰

01

病人意願十分確定及表明不願意住院

02

多位願意照顧及有能力的親友

03

合適居住環境及配套

 

04

宅醫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持

 

05

安善控制病徵

06

心理社交支持 做好一切心理準備

07

建立互相合作團隊 (醫護、社工、親友)

 

在家離世步驟

01

「宅醫」會同殯儀合作﹐ 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家庭環境、殯葬安排等等

 

02

「宅醫」要定期跟進病人情況,醫生要在病人去世14天内上門評估情況

 

03

如家人同意,建立合作,團隊開個WhatsApp group,了解病人情況及以便家人通知病人已離世。

 

04

收到家人通知病人已離世(要視乎幾點),
「宅醫」醫生和殯儀職員會盡早過去家中。

 

05

「宅醫」醫生要用心電圖機,等等 評估病人確實已離世, 填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06

殯儀職員會帶文件去政府合署辦理死亡證,然後同殯儀館聯絡再安排靈車接遺體。

 

2016 年 日本有研究顯示,選擇在家中離世的末期癌症患者,要比選擇在醫院離世的末期癌症患者活得久。在這項研究中,調查了約 2 千個癌末病人案例,結果顯示,被診斷出所剩餘的壽命為 2 至 8 週的病人,選擇回家的可存活 36 天,住院者則為 29 天;而診斷少於 2 週壽命的病人,在家休養者則可平均存活 13 天,也比住院者的 9 天來得多。

香港人普遍擔心老人家在家中離世 間屋是否會變成凶宅?

其實絕對不會 因為是自然死亡 只 有死於非命先係凶宅。傳統中國習俗都是在家離世。